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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局 胸腔病組主任 余明治醫師病患感染結核菌後,約僅5至10%會發病;並且,大都不會立即發病,常須經數個月或甚至數十年才發病。這段從「感染」到「發病」的潛伏期,提供了預防結核病發生的重要契機;特別是在結核病主要是由於過去感染的結核病灶再活化(reactivation)而非新結核菌感染(re-infection)的地區而言,這種預防措施更是根絕結核病的重要策略。 台灣地區於民國47年起,即開始對結核菌素測驗陽性之嬰幼兒給予isoniazid預防治療。但因接受治療者,本身並無任何症狀且服藥時間甚長,故接受度並不理想;兼之,過去結核病流行嚴重,整體防治工作的重點在於結核病人的發現與治療,因而並未積極推廣isoniazid預防治療。但是隨著結核病盛行率的下降及整個社會的進步,台灣地區是否有必要更積極的採取此種預防策略呢? 可是,台灣地區原發性isoniazid抗藥性結核菌高達10%左右,所以, isoniazid預防治療的效果,是否會與預期有所落差呢?兼之,過去並無本土的評估報告,而要進行大規模的臨床試驗,並不容易,並且也需要時間。或許,較無原發性抗藥性結核菌的rifampin及pyrazinamide的預防治療方式,似乎是較易直接引用的可行方式,但可惜的是仍無已完成的大規模臨床試驗,詳細評估其效果、副作用及可行性。 因此,台灣地區的結核防治措施中,目前並未規範受感染者須採行預防治療,而是開放給診治醫師與病患或其家屬,共同評估是否要採行預防性治療。可是,我們認為:現階段的台灣雖然不需像美國般的積極採用此種預防策略,但對於幼童結核菌素測驗陽性且與開放性肺結核病患密切接觸者,應積極考慮給予6至12個月isoniazid或3個月isoniazid及rifampin的預防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