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專科醫師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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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結核專科醫師甄試申請表]    [94年試題]

台灣結核病醫學會
【專科醫師考試公告】

各位會員您好:

      本學會預定94226(星期六)舉行專科醫師考試,報名截止日94131(郵戳為憑),考試地點另行公告定之。請於規定期限內將相關資料寄至本會,詳情請見以下甄審辦法。

一、申請甄審資格

醫師領有醫師證書,本會會員並從事結核病相關疾病臨床工作或訓練者,得參加結核病專科醫師甄審。

二、甄審實施程序與步驟

*報名參加專科醫師甄審,應繳交下列証明文件及費款:

  1. 申請書。

  2. 醫師證書影本及結核病相關疾病臨床工作或訓練證明影本。

  3. 甄審費:壹仟元整。
    請將審查費壹仟元整匯入學會帳戶
    彰化銀行花蓮分行,
    戶名:台灣結核病醫學會
    帳號:
    8404-01-06354-700

*結核病專科醫師之甄審,得經由甄試或檢覈為之。

  1. 甄試:每年舉辦一次,先行審查資格,筆試通過後再行口試。

  2. 檢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提出證明者,得申請檢覈,經「結核病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即成為結核病專科醫師,不必再參加甄試。

  1. 至申請之日止,曾在教學醫院擔任結核病相關臨床教學工作之講師以上資格滿三年者。

  2. 至申請之日止,於結核病防治專責機構從事臨床工作滿三年者。

 專科醫師甄試分筆試及口試,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

筆試不及格,不得參加口試,口試不及格者,筆試及格成積得保留二年;如二年內再試不及格者,須重新申請甄試,但不必再審核資格。

*筆試、口試實施方式及考試科目由本會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訂定之。

資格審查、筆試及口試等各項甄試結果由本會通知。

經甄試或檢覈及格者,由本會報請行政院衛生署核備後,發給六年有效期之結核病專科醫師證書,並公佈其姓名及地址。

發給專科醫師證書,本會得收取證書費,數額由本會理監事會訂定之。

                            

                    台灣結核病醫學會 秘書處 敬啟